学生事务大厅简介
学生事务大厅是我校践行“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改革学校传统的办公模式,转变校部机关的工作作风,探索学生工作运行机制的实验场所。
学生事务大厅按照我校职能部门现行的工作职责,根据校部机关涉及学生日常事务和素质拓展职能属性的工作内容,坚持“方便学生办事、解决学生困难、维护学生权益、拓展学生素质”的服务宗旨,紧扣“办理、受理、咨询”的服务功能,面向学生提供“方便、快捷、高效、多元”的“一条龙”服务,旨在让学生能在大厅迅速地“知道自己想知的,说出自己想说的,办好自己想办的,得到自己所需的”。
学生事务大厅采取“管委会”领导下的“厅办”管理模式(大厅管理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大厅工作实行“服务承诺制”;大厅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责任制”。大厅管理依据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并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采取优质服务奖励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等措施提高工作绩效。
学生事务大厅根据学生成长成才需要,结合职能部门工作分工调整设置服务内容。目前设立学工处服务点、教务处服务点、招就处服务点、财务处服务点、保卫处服务点、团委服务点、后勤处服务点、综合服务点,为学生提供从入学进校到毕业离校所涉及到的学习、生活、实践、考证、补证、帮困助学、缴费退费、社团建设、就业指导、创业支持、出国出境、继续教育等服务项目。
学生事务大厅根据学生作息时间特点,结合职能部门工作安排调整设定服务时间。大厅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30~17:20
南京晓庄学院
学生事务大厅服务项目指南
学工处服务点:为学生提供帮困助学,勤工俭学,评奖评优,处分申诉,法律维权,入伍政审,票务工作,晨跑指纹录入等事务的咨询和服务;接受对学生公寓的意见与投诉、维修。咨询电话:86178351
教务处服务点:为学生提供学籍管理、注册,学生证挂失、补办,各类竞赛组织,普通话测试,英语、计算机考级考务等方面的事务服务;接受学生对教学质量的评议等。咨询电话:86178350
招就处服务点:为学生提供职业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政策,就业指导和创业政策,创业辅助以及村官选拔,硕研招考,公务员招考等方面事务的咨询与服务;办理毕业生就业签约,派遣等。咨询电话:86178293
财务处服务点:为学生提供校园卡挂失、补办,缴费、退费、结算及医疗费用报销等方面的事务服务。咨询电话:86178348
保卫处服务点:为学生提供户籍转移、管理,自行车开锁、身份证补办证明等方面的事务服务。咨询电话:86178419
团委服务点:为学生提供素质拓展,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以及加入校级学生组织、社团,共青团活动评比等方面咨询和指导;办理团关系转接,相关介绍信或证明开具。 咨询电话:86178350
后勤处服务点:接受学生对饮食服务,洗浴服务的投诉和对校园公共设施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处理中心报告厅外借登记。周二、四下午学生医药费报销、审核。咨询电话:86178420
综合服务点(值班):
国际交流处(海外教育学院)值班点:为学生提供有关出国留学事务的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办理或代理出国留学,校际交流等事务。咨询电话:86569163
成人教育处(继续教育学院)值班点:为学生提供“助学二学历”,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证书辅导班等方面的事务咨询与服务。咨询电话:86569244(助学二学历)、86569267(全国计算机、教师资格)。固定值班时间:每周二下午。其余值班时间:视具体报名收费、领证、发证情况而定。
社会团体值班点:为学生提供社会考证等方面的事务咨询与服务。 咨询电话:86178349
厅外服务点:
心理健康服务点(新行政楼115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支持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咨询电话:86178143
学生事务大厅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
根据学校“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和“服务育人”的工作要求,为树立学校和学生事务大厅的良好形象,提升服务学生的工作水平,特制定学生事务大厅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
一、首先接待学生或家长到大厅办事或接受问询的工作人员为首问接待人。
二、首问接待人应热情接待问询人(或接听电话、接收来信),耐心听取(或阅读)问询人的问询事项。
三、首问接待人对问询人所询问题应作以下处置:
1、问询人所问询或需办理的事项系首问接待人所负责的工作,首问接待人必须认真、热情地作解答、说明、办理等处置。问询人所问情况属于咨询性质的,不管是否属于首问接待人自己分工负责,首问接待人应尽力予以解答、说明,不能推诿、拒绝。
2、问询人所问询或办理的事项系其他人员所负责的工作,首问接待人负责将问询人引领至该工作人员或转告其联系方式。若该工作人员不在现场,首问接待人应立刻通知该工作人员;若该工作人员因出差等原因不能回来,首问接待人应问明回来的时间并告知问询人,同时将问询人联系方式记录下来以便转达。
3、问询人所问询或办理的事项是其他部门的工作,首问接待人应详细说明负责该项工作人员的姓名、工作的地点以及前往的路径(或电话),必要时(如重要用人单位来访等)应引领至相关部门,或电话联系对方来人接待。
4、问询人所问情况确需部门负责人办理的,首问接待人需做好解释,告知其需准备的材料和办理程序,做到“一口清”。
四、首问接待人执行首问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考核、奖励、惩处的依据。
学生事务大厅服务承诺
学生事务大厅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窗口。大厅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的生存与发展、一切为了学生的成长与成才、一切为了学生的就业与创业”的理念,按照“映学生心声、予学生方便”的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学生事务大厅服务承诺如下:
一、转变观念 强化意识
变工作的“管理思维“为”服务思维“,强化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做好服务工作的意识。
二、热情接待 文明服务
接待来访和气、热情、耐心、细致,有迎声、有答声、有送声;接听来电用语文明、态度和蔼,表述规范。
三、首问负责 杜绝推诿
首问接待人有信必复、有电必接、有问必答、有答必明、有疑必释,认真做好首问记录和转接工作。
四、限时办结 提高效率
对来大厅办事,原则上立即处理,并告知办结时间(不能当场办理的事项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五、校务公开 办事规范
各部门规定的办事流程、学生奖励条例、勤工助学岗位、就业政策、就业信息等均予公开。
六、挂牌上岗 接受监督
大厅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设立学生事务大厅工作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建立服务对象参与大厅工作人员的考核制度;制定优质服务奖励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对优秀服务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服务承诺的工作人员予以批评惩处。
以上承诺,请广大师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