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井立文发布时间:2021-04-28浏览次数:1098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15号)要求,在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基础上,继续在高校学生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任务

诚信教育主题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增强当代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担当。要坚持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加强对借款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引导他们珍爱信用、理性消费,提高借款学生的征信意识、风险意识和感恩意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二、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创新工作形式,丰富活动内容

结合学院文化建设、班级建设、学生社团、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通过举办专家讲座、图片展、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等活动,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APP等电子载体,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将诚信教育与各项育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开展征信知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还要普及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和违法高利贷等方面的知识,切实提高大学生征信意识、金融安全防范意识,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诚实守信、理性消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学生树立诚实守信的价值观和科学理性的消费观。

(二)将诚信教育融入日常,确保活动效果

将诚信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警示教育融入学生日常管理,让征信意识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入心入脑,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将诚信教育、感恩教育转化为大学生的自觉素养与行为。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发动全院师生,制订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活动结束后,请认真总结经验,于61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材料(典型工作案例、图片、视频等),并填报《2021年诚信教育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附件:2021年诚信教育开展情况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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