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毕业班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井立文发布时间:2023-05-10浏览次数:2798

各二级学院:

根据对毕业班学生管理工作的安排,学工处现组织各学院开展2022—2023学年毕业班学生的奖学金及相关荣誉称号的评选,请你们根据《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办法》《南京晓庄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结合本学院相关工作规定,认真做好毕业班学生的评奖评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参评对象

2019级全日制在籍注册本科学生。注册统计截止时间为2023520日,逾期未注册者均不具备评奖资格。各学院以注册学生人数为基数核算参评学生人数。

二、    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1.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学工处。

3.   学工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批。

4.   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5.   上报材料要求及时间点

1)请学院提交《学生评奖评优汇总表》电子稿、《学生奖学金发放表》和《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其中《学生评奖评优汇总表》用于打印证书并核算奖学金金额,请勿错填漏填,并确保《学生评奖评优汇总表》和《学生奖学金发放表》的奖学金金额相等。

2)上报截止时间:优秀学生奖学金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相关材料2023525日前提交;优秀毕业生相关材料2023610日前提交。

(二) 学术论文奖、发明创造奖

1.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论文发表的期刊原件和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或者提供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学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署名为“南京晓庄学院”。凡因不具备学位授予资格而发表论文申请破格授予学位者,不得申请学术论文奖。

如学生的专利证书专利人中、发表的论文作者或者通讯作者中有我校指导老师,请以指导老师的名义向科研处申请奖励,学工处不进行重复奖励。

2.  学院评审小组依据《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对申请者的论文,以及对专利进行资格初审,将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报学工处。

3. 科研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 经审核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5. 上报材料要求及时间点

1)请学院提交《学术论文奖发放表》《发明创造奖发放表》纸质稿和电子稿,以及期刊原件和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上报截止时间:2023525日。

(三) 技能竞赛奖、志愿服务奖、社会活动奖、社会公益奖

1.获奖学生名单及奖励金额由学工处、教务处、团委认定,并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

2.经审定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三、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获奖比例和奖励标准开展本次评奖评优工作,合理使用好奖学金。

通知附件表格1-6.zip

附件7.2019级学生名条及绩点(见群共享)

学生工作处   

202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