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伯藜助学金”年度审核的通知

发布者:彭佳丽发布时间:2023-09-04浏览次数:1926

各学院:

根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第五条相关要求,各学院需在新学年开学初组织陶学子老生(2020级、2021级、2022级)在系统中填写《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年度审核表》,并完成学院审核相关工作。

一、陶学子填写《年度审核表》的时间为即日起—9月15

二、陶学子《年度审核表》需要经过学院、学校、基金会三级审核,其中学院审核需有符合陶学子实际情况的个性化评语;学校审核应对照《实施细则》第四条(特别是第六款中的规定),审核陶学子是否符合继续受助资格,并在学校审核意见中给出是否同意继续资助的明确结论。

三、请提醒陶学子务必在登录后先完成“个人信息维护”再进行“年度审核”操作。

四、请提醒陶学子按照2022—2023学年的学习、生活、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如实、完整的填写《年度审核表》,基金会和学校对于弄虚作假、抄袭等持“零容忍”态度,发现有抄袭的将立即取消相应陶学子继续受助资格。

五、请提醒陶学子在成绩表中逐条录入各科成绩,包括不及格成绩和补考后成绩;陶学子有挂科,但填写审核表时尚未组织补考的,学院在审核中可灵活安排进度,其他无补考或补考成绩已出的陶学子最终的审核结束提交到学校的时间不得超过9月15日。

六、上学期有挂科的陶学子应按要求手写“不及格说明”,说明相关课程不及格情况及改进的计划等,最后须在资助中心井老师审阅盖章后,由陶学子在管理系统中上传“不及格说明”的电子图片图片应保证清晰可读。

七、拟取消受助资格的学生仍需在管理系统中填写《年度审核表》,且替换理由需在学院评语中予以体现。学校审核时,亦将在该生《年度审核表》“学校意见”一栏说明取消原因

 

附件1 伯藜助学金项目操作手册(学生用)

附件2 伯藜助学金项目操作手册(老师用)

附件3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

 

                              学生工作处

202394

附件1 伯藜助学金项目操作手册(学生用).docx

附件2 伯藜助学金项目操作手册(老师用).docx

附件3: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