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南京晓庄学院补充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井立文发布时间:2023-11-23浏览次数:3455

各二级学院:

请按照《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助学金评定办法》(南晓院学〔201512号)要求,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校级补充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对象

补充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在国家助学金之外仍需资助的全日制本科生,应为学习刻苦、品德优良、已建立困难生档案的在校学生,未在20232024学年完成建档或不符合条件的同学不能申请。

二、资助标准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分80012001500元三个档次发放。

三、资助名额

各二级学院根据20232024学年已经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情况和国家助学金评选情况,结合学院奖助学金预留金额,合理确定资助名额。

四、有下列情况者,不能申请校级补充助学金

1.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2.有抽烟、酗酒、赌博、网络成瘾等不良习气者;

3.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级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4.有与其家庭经济情况不符的高消费或不当消费行为者;

5.故意隐瞒或谎报家庭成员及家庭收入等情况者;

6.本学年内有休学、转学、退学、入伍等学籍异动情况者。

五、评定发放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南京晓庄学院补充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请于128日前将《南京晓庄学院补充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交至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工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报校学生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批。

4.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

 

联系人:井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78445

 

 附件1:南京晓庄学院补充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南京晓庄学院补充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23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