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按照《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助学金评定办法》(南晓院学〔2015〕12号)要求,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校级补充助学金评选工。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对象
补充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在国家助学金之外仍需资助的全日制本科生,应为学习刻苦、品德优良、已建立困难生档案的在校学生,未在2024-2025学年完成建档或不符合条件的同学不能申请。
二、资助标准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分800、1200、1500元三个档次发放。
三、资助名额
各二级学院根据2024-2025学年已经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情况和国家助学金评选情况,结合学院奖助学金预留金额,合理确定资助名额。
四、有下列情况者,不能申请校级补充助学金
1.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2.有抽烟、酗酒、赌博、网络成瘾等不良习气者;
3.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级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4.有与其家庭经济情况不符的高消费或不当消费行为者;
5.故意隐瞒或谎报家庭成员及家庭收入等情况者;
6.本学年内有休学、转学、退学、入伍等学籍异动情况者。
五、评定发放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南京晓庄学院补充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请于12月12日前将《南京晓庄学院补充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