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按照《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助学金评定办法》(南晓院学[2015]12号)要求,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校级学生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资助对象:全日制本科生中学习刻苦、品德优良、已建立困难生档案的在校学生。(主要考虑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建档学生,已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如确有较大困难,仍可申请本助学金,未在2020-2021学年完成建档或不符合条件的同学不能申请)
二、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分500、1000、1500元三个档次发放。
三、 资助名额
各二级学院根据2020-2021学年已经确认的校级经济困难学生建档情况和国家助学金评选情况,结合学院奖助学金预留金额,合理确定资助名额。
四、 有下列情况者,不能申请校级学生助学金。
1.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2.有抽烟、酗酒、赌博、网络成瘾等不良习气者;
3.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级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4.有与其家庭经济情况不符的高消费或不当消费行为者;
5.故意隐瞒或谎报家庭成员及家庭收入等情况者;
6.本学年内遇休学、转学、退学、入伍等学籍异动情况者。
五、 评定发放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南京晓庄学院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请于12月10日前将学生申请表和学院汇总表(附件2)交至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工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报校学生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批。
4.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
联系人:井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78445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