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5-24来源:学工处


为喜迎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下我校2022届毕业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着力营造“健康、文明、和谐、奋进”的教育氛围,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校。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预审

认真做好毕业生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及时安排好毕业生的重修及论文答辩等各项工作,确保毕业证、学位证颁发工作的严肃性。对未达到毕业资格的学生,要及时做好预警,指导其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尽早完成学业。

二、毕业生教育

1.开展毕业生“情系母校、感恩母校、文明离校”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举行毕业生主题班(团)会、座谈会、个别访谈、优秀毕业生经验交流会等活动,引导毕业生回忆成长历程,总结学习、工作、生活体验,为在校学生树立榜样。倡导毕业生参加“给恩师写一封信”“为母校提出一条好的建议”“开展一次书籍捐赠”“留下一间整洁宿舍”“向学弟学妹赠言”等活动。

2.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要积极为毕业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就业信息与就业指导服务,帮助毕业生正确判断就业形势,克服在疫情防控大背景下就业困难与压力,增强毕业生就业的信心,积极动员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苏北、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鼓励毕业生积极投身“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三支一扶”等项目,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接受锻炼;深入宣传大学生征兵政策,鼓励毕业生投身国防,建功立业。

3.重视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疫情防控期间,辅导员、班主任要多与毕业生交流、沟通,关注特殊毕业生群体,缓解其因毕业、就业带来的压力和不适应。通过开通热线、现场咨询等活动,帮助毕业生增强社会适应能力。

三、毕业鉴定

毕业鉴定是对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全面总结和评价,是用人单位及社会考察、使用和培养毕业生的重要参考依据,必须认真对待。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中毕业生自我鉴定、班级意见、学院组织意见和学校组织意见填写要求如下:

1.毕业生本人撰写自我鉴定小结,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自己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

2.“班级意见”由班委会负责评议并提出意见,班主任审核后签名。

3.“学院意见”由学院根据学生自我鉴定和班级意见综合评价,并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章)。

4.“学校意见”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代表学校填写并盖章。《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毕业生重要的档案资料,须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填写,要求字迹端正、清楚。

四、优秀毕业生评选

 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和条件依据《南京晓庄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南晓院[2018]7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评选要求: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所在学院进行申报,各学院在广泛听取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对照有关条件进行审核。

2.6月10日前,学院将推荐名单送学生工作处,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6月15日前发文表彰,毕业典礼时颁发证书。

五、关于毕业典礼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2022届学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定于6月22日(周三)上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毕业生就业工作

1.举办好线上线下若干场毕业季招聘会。抓紧毕业生在校之际,每周安排线下小型招聘会,同步做好线上招聘会的组织工作。

2.落实就业协议。指导毕业生尽快落实就业单位,提交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书,登记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联络方式,以便做好跟踪服务。

3.就业手续办理及档案转递。学校将分期分批为提交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并转寄档案。已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根据学生档案实际接收单位邮寄档案;暂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档案原则上可在校保留至毕业两年后的12月底,但毕业生本人须在2022年12月2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在申请保留到期仍未签约者,学校将其报到证开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并将档案转寄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

4.毕业生户口迁移。2022届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户口迁至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

七、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由所在学院党组织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江苏省内组织关系转接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江苏省外组织关系转接由所在学院党组织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转出,同时将介绍信导出并打印,报党委组织部盖章。毕业生党员须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接收党组织报到,转往省内的党员需督促接收关系的党组织及时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接收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往省外的党员需在接收单位接收组织关系后,将介绍信回执单反馈至学院。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要切实履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责任,强化跟踪、服务和管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掌握动向现状。

2.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由所在学院分团委组织,填写团员证上的相关转接内容后,统一到校团委加盖印章。

八、毕业生文明离校

1.办理离校手续。2022届毕业生离校时间截止至6月26日(周日)。学校相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学生网上“毕业生离校系统”,为毕业生办理有关手续。因特殊情况需延迟离校的毕业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报学生工作处批准后方可适当延迟。

2.营造文明离校氛围。引导督促毕业生学习掌握疫情防控常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毕业生离校前,各学院应积极营造热烈隆重、积极向上的离校氛围,确保毕业生安全、有序、文明离校。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持续落实,全力做好新形势下的2022 届毕业生的毕业和就业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将学院毕业生主要活动安排(填写附表)于5月27日报学生工作处。

附表:2022年二级学院毕业季重要活动统计表.xls

 

                学生工作处、教务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