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14来源:学工处

各学院:

根据《南京晓庄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的要求,现开展2021-2022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请你们结合学院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细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认真组织落实本学院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参评对象

(一)    本校2019级、2020级与2021级全日制在籍在校注册本科学生,不含2020级专转本学生。

(二)    注册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930日,逾期未注册者均不具备评奖资格。各学院以注册学生人数为基数核算参评学生人数。

(三)   2021级转专业学生此次奖学金评审依然在原来班级进行。

二、  参评时间

本次评奖评优工作的参评时间是2021-2022学年。

三、  评选发放程序

()优秀学生奖学金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1.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报学工处。

上报材料要求:请学院提交《学生评奖评优汇总表》电子稿、《学生奖学金发放表》纸质稿和电子稿。其中《学生评奖评优汇总表》用于打印证书并核算奖学金金额,请勿错填漏填,并确保《学生评奖评优汇总表》和《学生奖学金发放表》的奖学金金额相等。

上报截止时间:20221020日;

3.  学工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报校学生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  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学术论文奖

1.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论文发表的期刊原件和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学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为本学科相关。凡因不具备学位授予资格而发表论文申请破格授予学位者,不得申请学术论文奖。如学生发表的论文作者或者通讯作者中有我校指导老师,请以指导老师的名义向科研处申请奖励,学工处不进行重复奖励。

2.  学院评审小组依据《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报学工处。

上报材料要求:请学院提交《学术论文奖发放表》纸质稿和电子稿,以及期刊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

上报截止时间:20221020

3.  学工处、科研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报校学生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  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发明创造奖

1.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学生的专利证书专利人中有我校指导老师,请以指导老师的名义向科研处申请奖励,学工处不进行重复奖励。

2.  院评审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报学工处。

上报材料要求:请学院提交《发明创造奖发放表》纸质稿和电子稿,以及专利证书的复印件。

上报截止时间:20221020

3.  学工处、科研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报校学生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  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学科竞赛奖、服务社会奖

1.  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学科竞赛奖和服务社会奖已于上学期期末评选完毕,如有遗漏本学期可通过学院申报,申报必须提供相应证书证明。(奖励证书的落款应在2021-2022学年范围内)

2.  获奖学生名单及奖励金额经由学工处、教务处、团委认定,并报校学生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  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四、 注意事项

1.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最新版《学生手册》中规定的获奖比例和奖励标准开展本次评奖评优工作。

2.   因为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性质变化,2021级转专业学生绩点需要各学院重新测算,以各学院教务办测算认定为准。

附件:2021-2022学年奖学金评选通知及附件.zip

 附件5  2021-2022学年绩点见工作群共享文件

 

学生工作处

2022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