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南京晓庄学院“苏慈阳光”助学金评选办法》要求,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一届“苏慈阳光”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苏慈阳光”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成绩优异、道德品质优良的在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苏慈阳光”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人民币。
三、资助名额
学院 | 推荐名额 | 学院 | 推荐名额 |
电子工程学院 | 6 | 体育学院 | 5 |
环境科学学院 | 9 | 外国语学院 | 6 |
教师教育学院 | 7 | 文学院 | 7 |
旅游与社会管理学院 | 7 | 新闻传播学院 | 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信息工程学院 | 12 |
美术学院 | 6 | 音乐学院 | 3 |
商学院 | 9 | 幼儿师范学院 | 8 |
食品科学学院 | 6 | 总计 | 100 |
四、有下列情况者,不能申请“苏慈阳光”助学金。
1.在2022年度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处理或纪律处分者;
2.有抽烟、酗酒、赌博、网络成瘾等不良习气者;
3.有旷课记录或夜不归宿者。
4.有其他不能申请事由者。
五、评定发放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南京晓庄学院“苏慈阳光”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请于4月30日前将学生申请表交至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工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报江苏省慈善总会复核备案。
4.江苏省慈善总会复核确认获助学生名单后,在学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
联系人:井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78445
学生工作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