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3〕6号)要求,今年继续在全校学生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任务
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学生资助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增强学生诚信意识、风险意识和感恩意识,引导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成才观和价值观,努力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突出育人导向,丰富活动内容。各学院要将诚信教育与育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征信知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结合学院文化建设、班级建设、学生社团、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将诚信教育融入主题班会、专家讲座、图片展、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等活动中,可邀请电信、金融、法律、公安等方面的专家,开展面向全院学生的专题讲座,普及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和违法高利贷等方面的知识,切实提高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金融安全防范意识。要积极引导学生勤俭节约、理性消费,树立自立自强、努力奋斗的精神,不盲目攀比、不贪图享乐。
(二)创新工作形式,抓住关键节点。各学院要在充分发挥电台、报纸、期刊、宣传栏等传统媒介基础上,利用好微信、微博、抖音等客户端,以及“国家反诈中心”“全民反诈”App等平台,抓住开学前、报到后、离校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和还款手续以及每年诚信宣传月等关键时间节点,对广大学生进行诚信及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国家资助政策。
(三)坚持融入日常,确保活动效果。各学院要常态化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警示教育融入学生日常管理,以学增智,以知促行,有效将教育成果转化为大学生的自觉素养与行为,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和契约精神。要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三、时间安排
2023年5—6月集中开展,其他时段各学院自主开展。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诚信教育对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发动全院师生,制订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积极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校园文化氛围,努力做到全员参与,使诚信教育活动覆盖到每一位受助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使活动办得有广度、有深度、有号召力、有社会影响力、有育人效果。
活动结束后,请认真总结经验,于6月1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含典型工作案例、图片、视频等),并填报《2023年诚信教育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