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确保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序、规范地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认定
入学前户籍为江苏省的非毕业班学生可以申请本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学院严格按照《南京晓庄学院学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南晓院〔2021〕44号),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人资格审核工作。
入学前户籍不在江苏省的非毕业班学生,如需办理生源地贷款,请咨询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贷款金额
各学院在确定学生申请贷款金额时,务必严格控制在学费和住宿费总标准之内,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三、首次申请
1.首次申请学生通过资格认定后,如实填写《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学院于6月25日前将(首次)申请学生的相关信息录入省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2.学生工作处对学院提交的申请者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并提交省资助中心。6月底前,省资助中心将预申请信息导入国开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后,学生可自行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地址:http://www.csls.cdb.com.cn/)打印申请表,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助学贷款。
3.外省首次办理申请,请根据生源地教育局需要,填写相关材料。如需盖章,可来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四、续贷申请
续贷指的是往年在江苏省内或省外曾获得过生源地贷款,本学年度仍需继续申请生源地贷款。续贷工作预计在7月份开始受理,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