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临时资助的通知

时间:2023-09-01来源:学工处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为有效落实我校学生资助政策,确保2023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拟向2023年特别困难家庭新生(含2021级专转本学生)给予临时资助。

请各学院通过查阅新生档案、开展线上家访等形式摸查本学院新生家庭经济情况,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要宣传国家及我校资助政策,及时回应学生诉求,并统筹使用好学校分配的临时性资助。若人数偏多,各学院也可以在本学院奖助学金中列支一部分费用,用于临时性困难资助。

临时资助采用发放生活费补贴(每人现金400元)的方式。现根据各学院新生数,将各学院资助人数分配如下:

序号

学院

2023

新生数

2021

转本生数

合计人数

临时资助人数

1

教师教育学院

485

 

485

10

2

幼儿师范学院

220

287

507

10

3

文学院

321

34

355

7

4

外国语学院

248

 

248

5

5

新闻传播学院

200

49

249

5

6

商学院

325

84

409

8

7

旅游与社会管理学院

239

88

327

6

8

马克思主义学院

92

 

92

2

9

信息工程学院

458

78

536

11

10

电子工程学院

369

 

369

7

11

食品科学学院

165

90

255

5

12

环境科学学院

407

71

478

10

13

音乐学院

164

 

164

3

14

美术学院

200

65

265

5

15

体育学院

118

58

176

3

合计

 

 

 

97

请各学院在临时资助发放结束后,将获得临时资助的新生名单和资助信息录入网上事务大厅“困难补助”系统。

联系人:井老师;联系电话:86178445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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