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寒假将至,为了保证假期有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现将2022年寒假学生管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假期及开学时间
在校生2022年1月12日(周三)放寒假,2月19日-20日按学院分批报到(具体报到事项,另行通知),2月21日(周一)开始上课。
二、寒假期间各项保障工作安排
1.食堂开放时间
方山校区:学生餐厅开放至1月13日,教工餐厅开放至1月24日,2月17日正常营业。假期值班食堂为南一食堂(视留校人员情况会再做调整,留校人员请随时关注通告)。
莫愁校区:学生餐厅正常开放。
2.浴室开放时间
方山校区:1月12日-2月16日开放北浴室(一楼为男浴室、二楼为女浴室),时间为17:30-20:30,南浴室寒假期间进行维修改造。学生宿舍供热水服务视学生留校情况而定,另行通知。
莫愁校区:寒假开放时间视莫愁校区学生留校数量确定,另行通知。
2月17日起,方山校区南北浴室、莫愁校区浴室正常开放。
3.图书馆开放时间
方山校区新馆:1月12日-1月21日,7:30-22:00;2月18日开始正常开放。
莫愁校区阅览室:1月12日-1月17日,8:30-16:30;2月18日开始正常开放。
4.体育馆开放时间
方山校区:1月12日-1月26日:8:30-17:00开放
2月15日-2月20日:8:30-17:00开放
莫愁校区:1月12日-1月26日:8:30-17:00开放
2月15日-2月20日:8:30-17:00开放
注:只针对本校师生开放,凭校园卡和身份证进入
三、寒假期间的疫情防控
1.落实学生离校、返校申请审批制度,建立学生一人一档,精准获知学生行程轨迹。
2.学生往返学校途中,要注意个人防护,戴好口罩,尽量减少途中换乘次数。要避开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乘车,确需途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要尽量减少中转时间,不得到站外逗留,并第一时间向学院辅导员报告。
3.返乡后,继续坚持每天进行“辅导猫”打卡,做好每日健康报告。尽量减少外出,不去人群聚集的地方,一律不前往境外或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避免与来自境外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
4.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往返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要提前向学院报备行程信息和健康信息,服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
5.家庭居住地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学生,要第一时间向学院报备家庭居住地信息,暂时留在学校,视疫情情况再决定是否返乡。
6.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尽快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如实报告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
7.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按“应接尽接”原则,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学生应及早就近接种。已完成两针疫苗接种6个月以上的,应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
四、寒假学生教育管理
1.寒假学生离校要求。参加南京市教师编制考试的毕业班同学于1月27日前全部离校,其余同学于1月15日前全部离校。学生放假原则上返回家中,不建议外出旅行和走亲访友。
2.假期安全教育。各学院做好学生寒假生活的教育引导,特别是交通、自护、防盗、防骗、防火、个人信息等安全教育,提醒学生谨防传销、网络贷款、网络诈骗等陷阱。
3.假期健康教育。提醒学生寒假期间规律作息,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假期生病治疗需要到规定的医院就诊,如有住院等大病发生需要及时向学校报备。
4.在寒假前,学院要组织学生整理好自己的生活物品并进行卫生大扫除,贵重物品及违禁品严禁存放在宿舍内;关好门窗及水电开关,切断所有电器电源;学生放假离校需将床卡交至学生公寓管理站。
5.因特殊情况留校的学生,按照学校寒假留校的相关规定做好审批、服务、教育和管理工作。
6.寒假期间做好对学生学习生活指导工作。各学院要组织学生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四史”学习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持续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坚定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激发爱国力行,不断增强听党话、跟党走的自觉。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学生铸就理想信念,夯实知识基础,接触社会实际,接受专业训练,培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进一步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做出贡献。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和学生发展需要,制定学生的寒假学习生活指引方案,督促学生选读文化经典,传承文化精髓;帮助学生树立劳动教育观念,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度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
五、学生假期医疗保险注意事项
1.住院
大学生在异地实习、转外就医以及寒假期间等发生的住院费用报销要求:
(1)参保学生需要住院治疗的原则上要求选择南京地区医院。大学生因异地实习及寒、寒假期间,如果在原户口所在地医院住院,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但要及时打电话报所在学院领导知晓,由学院领导核实后写证明并盖学院章,出院后回校报销时须带好如下相关材料:①出院小结原件、②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③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④外伤需要病历复印件、⑤所在学院盖章的证明、⑥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统一交至学校医保与公共卫生管理科,由学校统一报市社保中心医保部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
(2)需要转往外地住院治疗的医院不是在南京市医院又不是在原户口所在地医院,则转诊医院仅限于北京、上海地区医院,且需提供学生本人原户口所在地最好医院开具的“转外就医证明”或者南京地区住院医院“转外地就诊申请表”。出院后须带好如下相关材料:①出院小结原件、②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③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 ④外伤需要病历复印件、⑤南京市医院转外就诊的申请表或者原户口所在地医院开具的转外就诊的证明。所有材料统一交至学校医保与公共卫生管理科,由高校统一报市社保中心医保部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
注意:如果患者不在南京市医院住院或者原户口所在医院住院,自行到异地就医,未按规定办理“转外就医申请表”,则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参保大学生个人承担。
2.门诊
(1)急诊、节假日、在校外实习、见习,寒暑假期间患病紧急就医的,不需要在校医院“转诊单”,但是应选择当地的公立医院就诊。私立医院和个人诊所就诊以及药店买药不报销。
(2)回校报销须携带就诊医院病历,急诊就诊的病历中应有急诊病情记录,身份证原件、发票原件,经学校医保与公共卫生管理科审核后到校财务处报销。
附件1:寒假学生去向信息统计表附件1:寒假学生去向信息统计表(填写在线表格).docx
附件2:寒假疫情防控学生一人一档信息登记表附件2:2022年寒假疫情防控学生一人一档信息登记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月10日